原标题【海南“问题楼”为何频现保障房?】
新词年年有,今年更不同。在“楼歪歪”、“楼贴贴”、“楼薄薄”频频出现之后,现在“楼沉沉”“楼斜斜”、“楼裂裂”也出来抢风头了。
据人民网海南视窗等媒体报道,位于海口市流水坡敬贤路8号的“一园两湖”拆迁安置楼,日前被媒体报道指为“楼沉沉”“楼斜斜”。据报道,这批新建的安置房共有6栋,最高的地上18层,地下一层,6栋楼总建筑面积44206.21平米。该工程于2011年1月28日开工建设,原计划2013年8月中旬竣工,但尚未交付,目前6栋新楼就均已出现不同程度的整体下沉或倾斜的情况。
2012年12月及2013年3月,海口市重点民生工程永秀花园保障性住房相继被曝出部分大楼桩基短打、项目业主单位涉嫌指定总包方使用“千色花”品牌涂料。近日,在海口市纪委仍在对这两起事件进行调查的同时,永秀花园再因涉嫌使用不合格隔热反射涂料被有关部门展开调查。
前述问题被曝光后,主管部门的态度也很积极。8月27日,针对日前媒体报道的海口某些保障房项目涉嫌使用不合格涂料、地基沉降等问题,海口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作出回应称,这些问题都已联合多部门进行督办,事件调查清楚后,会将结果向公众进行通报。同时,一经查实,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关处理。
对于主管部门如此坚决的态度,我们表示赞赏,但对于将来会否再度出现类似的问题,我们却表示担忧。因为,类似的问题之前并不是没有发生过,主管部门最初的态度也是十分坚决,并一再强调会吸取教训,并在今后杜绝类似事件重演。但让人遗憾的是不久之后就会“按下葫芦起来瓢”,类似的事件再次上演,这不能不让人怀疑主管部门的管理水平。
按照海口市住建部门的说法,对于市民关注的保障房质量问题,住建部门一直在加强监管。所有的在建工程,都有质量全程监控的机制和体制,业主单位在勘察、设计、清单编制、招投标、最终确定队伍的环节上,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每一道职责。同时,省市的审计局、监察局、住建局等多个相关部门也都会对保障房工程的前期工作进行督察。而且,“正式开工建设后,将由省市质量监督站、审计和质检相关部门组成一个外部的质量监督体系、再加上业主的内部质量监督共同监管把关。”
但遗憾的是,尽管有如此“严格”的保障房质量全程监控机制和体制,却没有能够阻止住“楼沉沉”“楼斜斜”、“楼裂裂”等新词在保障房项目上的一再涌现。
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里?频频出现的“问题楼”为什么都是保障房?
在有关“一园两湖”拆迁安置楼出现下沉和倾斜的报道中,现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说了大实话,“(安置楼)出现下沉或倾斜现象,主要是因为地基采用的不是刚性桩,而是复合地基的水泥搅拌桩,且在地下遇到15米厚的淤泥,由于在打桩时淤泥混进去后造成地基不牢固。但是,如果当时要采用刚性柱,地基成本会增加一倍”。
而海口市园林局职工的话也印证了这一说法,“按照当初的规划设计,6栋楼的地基成本要占到整个工程的20%-30%,但现在的地基成本大约只有1000万元左右,只占工程总费用的10%,可以说施工方光在地基上就为业主单位海口市园林局节省了上千万元。”
而根据人民网海南视窗之前的报道,海口市重点保障性住房永秀花园一标段6栋31层住宅楼(即一期9#、10#、11#、12#、13#、14#)1427条工程桩,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最初设计为32米的桩基,实际打桩长度仅为28.5米,缩短了3.5米。作为永秀花园的开发单位海口投源公司,最初的目的也是为了省钱,“在建设过程中缩短不必要的施工桩长,节省300多万元造价”。
这样的说法和做法,不能不让人感到愤怒:仅仅是为了省钱,就可以置大楼的工程质量所不顾,就可以置成千上万人的生命安全所不顾?建筑行业普遍奉行的“百年大计质量为本”什么时候变成了“省钱为本”?这样的建设单位和业主单位,还有没有良知和廉耻?
但话说回来,作为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自然想千方百计地节省资金,但问题是,为什么就能够逃过前述“严格”的保障房质量全程监控机制和体制?我们的主管部门为什么就对此视而不见,而且最终还会让这些有着严重质量问题的楼房通过竣工验收?
我们认为,如果主管部门总是把出现在保障房项目上的问题视为个别现象,总是把问题和责任归咎于建设单位和业主单位,总是在处理问题时“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那么保障房的质量问题就会永无穷尽地涌现。
我们希望,相关主管部门在处理保障房质量问题一事上,能够真正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深入查找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牢记党的宗旨,不忘责任担当,设身处地,从保障房使用者的角度出发,做好对保障房项目的质量监管工作,将保障房这一“民心工程”做得更得民心,更合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