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8月29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高鹏 特约记者宋洪涛 通讯员陈炜森)8月29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了解到,8月25日,海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组织指挥儋州市公安局果断出击,成功破获一起特大制售假发票及虚开普通发票案件,打掉犯罪团伙4个,捣毁打印窝点3个,储藏窝点6个,信息发送窝点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缴获包括海南国、地税各类机打发票17000余份(其中增值税普通发票2100余份)和假公章248枚,银行卡11张以及电脑、打印机等制假设备12台,信息群发器1台等制假设备一批,票面最大可开金额83亿余元,避免国家税收损失10亿余元。
按照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今年6月,海南省公安厅与省国、地税部门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和税务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根据相关部门移交的线索,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缜密组织侦查了代号为“5.23”特大制售和虚开发票犯罪案件。
为实现对制假窝点和职业团伙的强有力打击,把打击发票犯罪专项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举措,总队派出精干警力,经过经3个月的摸排,准确查明了一个长期盘踞在海口市的以浙江台州三门县籍人员为主要成员的特大制售假发票犯罪和虚开普通发票犯罪团伙以及犯罪组织网络。鉴于该犯罪团伙主要与儋州市部分下线有密切联系,总队将此案件线索移交儋州市公安局立案侦办。
为确保收网行动取得最大战果,省公安厅对此案高度重视,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李富林多次听取案侦工作情况汇报,副厅长韩精华多次组织研究案件侦破工作。
8月25日清晨,经报厅领导批准,省公安厅经侦总队集中20余名警力,组织指挥儋州市公安局经侦、刑侦、特警等警种共50多名警力和税务稽查人员联动出击,兵分7路,一举摧毁该假发票犯罪团伙。共抓获翟某送、张某、张某春等主要犯罪嫌疑人9名,团伙主要成员全部抓获无一漏网。
该案系我省公安机关继侦破毕某玉、朱某莉等人制售假发票系列犯罪案件后,第2起成功侦破的特大发票违法犯罪案件。在侦办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该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翟某送伙同其妻彭某妹、同乡李某斌等人使用虚假信息,通过中介机构批量注册公司,以公司名义向税务机关申领发票后,在销货方与购货方没有开展实际业务的情况下,为客户代开虚开普通发票,涉嫌虚开普通发票犯罪。
此外,该团伙中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欢、张某兵和张某春等人,通过从外省购买空白普通机打假发票,雇佣小工在街边散发名片招揽业务,根据客户或下线的需求,用手机短信收发相关开票信息,在其租住的房间内使用笔记本电脑和打印机打印发票,并加盖其私刻的公章,非法制作虚假的普通机打发票,再通过快递邮寄、亲自送达或交给团伙其他成员对外销售,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收取开票费用,涉嫌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犯罪。
此类案件反映当前我省发票违法犯罪主要表现特点:
一是在犯罪形式上,从犯罪团伙成员构成看,我省发票犯罪高危人群的流出地日益集中,大部分来自浙江台州、湖北监利等重点地区。从近期我省公安机关破获的几起特大发票违法犯罪案件看,发票违法犯罪呈族群化、集团化趋势,我省虚假发票“卖方市场”,也基本被上述地区的职业犯罪团伙瓜分。
二是在犯罪手段上,新型犯罪手段不断升级。在近几年公安机关的强力打击下,当前发票违法犯罪从街头兜售转向以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更为隐蔽的方式。同时,不法分子利用虚假身份批量注册公司,从税务机关申领正规发票后,在销货方与购货方没有开展实际业务的情况下,为客户代开虚开普通发票,数额特别巨大,这对打击整治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三是在犯罪类型上,部分企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虚假发票问题不容忽视。当前,房地产、建筑安装企业利用虚假发票偷逃税款,造成国家税收大量流失。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在基础施工、招标采购等活动中,利用虚假发票进行报销变现,甚至挪用公款等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大量虚假发票流入行政、事业单位,给国家财政管理带来危害。
据了解,近年特别是自2010年打击整治发票犯罪“深入行动”、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省公安机关对涉税犯罪始终保持穷追猛打高压态势,假发票收缴量高达400多万份,破获发票犯罪案件4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0余人,打击涉税犯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今年6月全省开展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公安机关持续对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实行高压打击态势,截至目前,我省共破获发票违法犯罪案件7起,抓获发票违法犯罪人员17人,缴获假发票45000余份,摧毁犯罪团伙7个,捣毁制假窝点7个,储藏窝点6个,信息发送窝点1个。缴获的各类发票票面最大可开金额高达近百亿元,避免损失国家税收17亿余元。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负责人介绍,省公安厅将继续督导各地公安机关继续坚持“端窝点、打团伙、摧网络”的方针,进一步加大对虚假窝点和职业团伙的打击力度,力争破获一批重特大案件,保持对发票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同时,省厅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对购买使用假发票的企事业单位的综合治理,整顿假发票“买方市场”。
同时,为积极防范并大力抵制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警方提醒:
一是树立依法取得、使用发票意识。发票既是经营活动的重要收付的凭据,也是财务报销、会计核算的法定凭证。依法取得、使用发票,是每一位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购买、使用假发票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主动索要发票,及时进行防伪查询。日常生活中,要主动向经营者索要发票,并通过拨打查询电话或登录网上查询系统,及时辨别发票真伪,坚决抵制经营者拒开发票或者使用假发票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踊跃举报发票违法犯罪行为。一旦发现有街面兜售发票行为,或者收到代开发票的短信,要及时通过举报热线或网上查询系统,及时通过举报热线或网上报警平台,向当地公安、税务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