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海南国际旅游岛规划》基础设计中岛内交通网络、旅游交通设施与《海南省公路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建设内容,两者目标完全一致。
公路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包含30条旅游公路,本规划的实施可以连通《海南国际旅游岛规划纲要》中确定的特色小镇和重要景区,为“纲要”中提出的“城市公交服务网络逐步延伸到周边主要景区、旅游小镇和乡村旅游点”提供了必要的基础设施,对发展旅游交通服务业提供了必要的支撑。
海南省公路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实施满足了《海南国际旅游岛规划纲要》确定的六大组团对交通设施的需求,同时也与《海南国际旅游岛规划纲要》提出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完全一致,可以连通《海南国际旅游岛规划纲要》中确定的特色小镇和重要景区,所以两者完全相符。
(3) 《海南省热带森林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一个极核、两个中心、三个圈层、四个支撑、五条生态廊道”的战略布局,同时划定了8个森林旅游精品片区。
公路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海南中线高速公路、万宁至儋州高速公路均可以快速到达五指山这一“极核”,通过环岛高速公路G98及中线高速公路。G223、G224、G225可以实现海口及三亚综合服务中心,海岸-台地-山区森林旅游三个发展圈层更是布满了高速公路、普通国道、省道和旅游公路,南渡江、昌化江、万泉河、宁远河、陵水河滨河5个森林生态廊道也可以通过各种等级的公路达到,所以,“十二五”期间的公路建设对构建“一个极核、两个中心、三个圈层、四个支撑、五条生态廊道”的热带森林旅游战略布局提供了重要的支撑。
8个森林旅游精品片区均可通过高速公路、国省道等外部交通快速达到,同时内部也有也均规划了多条旅游公路,为旅客提供了便利的出行条件。
综上,不论是对于构建“一个极核、两个中心、三个圈层、四个支撑、五条生态廊道”的热带森林旅游战略布局,还是建设8个森林旅游精品片区,“十二五”公路交通规划均提供了积极有效的保障,两者相协调。
(4) 《海南省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总体规划》中提出的完善省域交通系统、精心建设旅游交通体系及完善乡村地区公路配置标准和乡村公路建设的任务与目标均可以在实施公路交通建设“十二五”规划中得以实现,规划的实施可以满足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总体规划对交通的需求,两者协调性很好
(5) 《海南省公路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规划新建的3处自然保护区海南省南溪自然保护区、海南省毛感自然保护区和三亚市高峰自然保护区尚未实施。
海南省南溪自然保护区和三亚市高峰自然保护区距周边规划的公路均较远,公路建设不会对他们产生影响。
海南省毛感自然保护区周边一定范围内有海南中线高速公路五指山至乐东段及五指山毛道乡至番阳镇公路。由于海南省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是一个布局规划,未确定保护区的边界,因此公路布设时尽量根据保护区的保护对象及周边地形避让保护区可能规划的范围。
(6) 《海南省旅游公路发展规划》确定的“十二五”期间的30条旅游公路均在公路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得到了落实。与之比较,昌江叉河互通立交至霸王岭旅游公路、乐东抱由至尖峰岭旅游公路及万宁市六连岭革命遗址出口路3条公路的建设性质不完全一致,旅游公路发展规划中确定文昌滨海旅游公路建设里程略比公路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的长些,除此之外,其余26条公路建设里程和建设性质完全一致,总体而言两者协调性很好。
(7) 《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十二五”期间是完成的交通基础设施目标。规划纲要中提出高速公路与国省道建设内容与公路交通“十二五”规划中的一致,且公路交通规划的建设里程要高于规划纲要中的目标;两者农村公路建设目标完全一致;公路交通“十二五”规划中拟建30条旅游公路和6条出口道路,可以实现规划纲要中“完善旅游运输网络”和“加强与铁路、高速公路、港口、机场的衔接”的建设任务,所以两者协调性好。
(8) 《海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提出了污染防治和环境质量方面都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公路建设及其营运过程中,会增加氮氧化物,对污染防治目标有一定的负作用,因此必须加强机动车的管理;在环境质量方面,公路建设不会影响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和近岸海域水质,对河流水质影响很小,因此不会影响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
公路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实施不会影响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确定的重点工程,因此公路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与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相互协调。
(9) 《海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考虑了公路建设对土地的需求,并对文昌至琼海高速公路、三亚至五指山、万宁至儋州洋浦高等级公路、国省道改造工程、经济开发区连接线、疏港公路、旅游公路与农村公路等对旅游设施及旅游公路用地做出了规划,2006-2020年全省交通运输用地增加1.10万hm2。可见两者基本协调。
5规划的合理性分析
5.1. 规划调整建议
(1) 本规划中吊罗山国家森林公园旅游公路与黎母山旅游公路2条公路进行自然保护区内部调整;中线高速公路五指山至乐东至三亚段、万宁-儋州-洋浦高速公路、海口东寨港红树林滨海旅游公路、文铜线、海口东寨港红树林滨海旅游公路、水口庙至南湾猴岛滨海旅游公路、琼中中平至琼海会山乡(S336)、东方至棋子湾滨海旅游公路与吊罗山国家森林公园枫果山旅游公路8条公路进行外部调整;白沙细水乡至琼中黎母山镇旅游公路、万宁尖岭旅游公路与六连岭革命遗址红色文化旅游公路3条公路建设缓建或局部路段缓建。
(2) 博鳌核心区沙美内海滨海旅游公路涉及到红树林生态系统,建议利用既有道路进行改建。
(3) 中线高速公路五指山至乐东至三亚段、文昌至琼海高速公路、国道横线31(S311)、万泉河沿线旅游公路4条路段调出饮用水源保护区。
5.2. 其他规划有关建议
建议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尽快制定保护区功能区划分方案,减少公路建设的制约因素。
5.3. 规划方案环境合理性分析
本规划经过调整后,不存在法律制约因素,土地资源承载力具有较强支撑能力,污染排放可以控制在达标水平范围内,与相关规划协调,本规划合理。
6 评价总结论
海南省公路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09]44号文件、《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围绕构建支撑海南国际旅游岛发展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战略目标,以加快发展、转变发展方式、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为主线,突出“全面提升、城乡一体、突出特色、打造精品、保障先行”的理念和要求,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运输服务效率和水平,推进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建设,提高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能力,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行业,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及和谐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交通保障。但本规划中因自然保护区问题有2条公路进行自然保护区内部调整、8条公路进行外部调整、3条公路建设缓建或局部路段缓建,因饮用水源保护区问题有4条路段需要调整。在下阶段设计中,尽量避让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海防林、红树林、学校村庄等环境敏感点(区),严格控制旅游公路与高潮线的距离。
经过优化调整及下阶段设计中充分避让环境敏感点(区)并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规划不存在法律制约因素,规划区土地资源承载力具有较强支撑能力,污染排放可以控制在达标水平范围内,与相关规划协调,海南省公路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总体合理。
海南省公路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尤其是涉及包括自然保护区、红树林在内的环境敏感区的部分路段对环境影响较大,但是只要对规划进行适当的调整,使之避让相应环境敏感区,同时有意识的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在具体项目实施时做好环保工作,海南省公路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都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从生态和环境保护角度,在采取本报告书提出的相应规划调整措施和环境减缓措施后,海南省公路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调查事项包括:公众对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公众对项目建设的了解情况;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等。
五、公示说明
1、公众对本规划有环境保护建议,可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规划编制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
2、若需进一步了解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内容,可向规划编制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