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南频道7月30日电(记者 付美斌)30日下午,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海口闭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多项地方性法规,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其中,任命符秀容为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委员;任命凌杰泉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审判第一庭庭长、吴素琼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等。具体任免如下:
任命:
符秀容为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委员。
法院系统
任命:
凌杰泉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审判第一庭庭长;
吴素琼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李戈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王志刚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
肖云彪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李文玉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段洪彬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庆伟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刘彦贵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副庭长;
吴浩云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
魏文豪、吴天月、潘菲菲、马雪涛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黄亮锡为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张奇志为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马轶人为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梁振文为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彭志新为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陈秀儒为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蔡于干为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副庭长;
符嘉华、吴慧明为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科蕾为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免去:
吴素琼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志刚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宋长清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戈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凌杰泉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王峻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高江南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问朝楼的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建志的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蔡汝乐的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科蕾的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张会兵的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梁海英的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检察院系统:
任命:
潘学峰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冯伯仁、符史可的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