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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模式争议分化 地方政府被指热情更高

A-A+2013年9月22日10:43财经网 评论

  【财经网综合报道】 据中国经营报消息,在老龄化加剧、生活成本不断攀升的背景下,中国人的养老问题无法回避。随着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下简称《意见》),“以房养老”即“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成为了养老模式的新焦点。

  由于关于养老金缺口的争议不断,“以房养老”也被认为是政府解决养老难题的对策,进而认为是政府在逃避责任。不过,主管部门的官员和学界人士都指出,“以房养老”完全靠民众自愿。以房养老作为一种金融产品模式,可以弥补老年人多层次养老潜在的发展需求,是政府兜底之外的一种市场行为,无涉养老金缺口问题。

  最新情况显示,虽然国家层面的试点要在明年上半年推行,但地方政府在此举措上的热情更高,包括北京在内的多个省市或在今年内、明年初就落实“以房养老”的试点,其中北京已经明确了变“以房养老”为“以房助老”。

  地方政府积极应对

  在公众仍对“以房养老”试点有颇多疑虑和担忧的同时,山东、陕西、北京等地近日相继传出消息,将很快启动“以房养老”或“以房助老”试点。

  据报道,山东一家商业银行计划明年一季度前后,在山东部分城市推出以房养老贷款产品,不过由于房价评估、贷款利率、贷款时限等具体执行细则尚需明确,此产品仍在设计中。

  陕西目前正处于以房养老的筹划阶段,将由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牵头,有望在明年试点。

  不过,据了解,北京拟本月底出台的《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中,或将回避争议较大的“以房养老”概念,而是提出“以房助老”。其特点在于,它不要求老人一定要拥有独立产权的房屋,其主要模式也不须抵让房屋的产权,可以通过置换住房(或闲置房屋)的居住使用权,获得更丰富、优质的养老资源。

  此前,北京在2011年即在“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中提出,鼓励商业保险企业、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建立公益性中介机构,开展“以房养老”试点业务。

  养老问题难解

  事实上 ,“以房养老”在上海、南京等部分地区早已有实践,试点主体既包括政府部门,也有金融机构,但效果并不理想,以致停滞或取消。从既往“以房养老”实践看,有产权房、年龄在60岁或65岁以上是申请的硬杠。

  郑秉文认为,试点不成功其中一个最主要的因素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置业、储蓄与住房反向抵押观念上的冲突。此外,社会诚信体系仍然不够稳定。发达国家都有以房养老的保险模式,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出租房屋,另一种是住房反向抵押。

  郑秉文指出,“以房养老”可以弥补老年人多层次养老潜在的发展需求,为住房反向抵押、以房养老“开一个口子”,从政策上使部分老年人“以房养老”的需求名正言顺。

  数据显示,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中人口老龄化最严峻的国家。截止到2012年年底,我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4亿,2020年将达到2.43亿,2025年这一数字将突破3亿。我国面临的养老压力空前沉重。【作者:财经网综合报道 】(编辑:史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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