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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启动中部市县增收计划 农民收入将提高

A-A+2013年8月5日15:19海口网评论

  海口网8月5日消息 (记者光明)近日,海南省政府印发2013-2016年中部市县促进农民增收计划实施方案通知,明确到2016年中部市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11年翻一番,突破万元,达到10457元。明确要大力发展中部市县品牌农业,省财政每年安排1000 万元支持农产品品牌创建和营销。

  培育知名农产品品牌

  为全面实现省第六次党代会提出的未来五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翻番的目标,省政府决定启动新一轮中部市县促进农民增收计划(2013-2016年)。

  根据新的计划方案,到2016年,中部市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11年翻一番,突破万元,达到10457元。加快特色水果基地,力争2016年冬季瓜果菜面积稳定在32万亩;着力发展特色养殖业,重点发展集约化标准化养殖产业,鼓励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养殖。力争今后4年培育20个以上知名农产品品牌,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园区,规划建设一批生产、物流、科技等特色鲜明的现代农业示范园,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农业园区投融资业务。

  资金向中部市县倾斜

  我省将在项目资金安排、政策制定等方面向中部市县倾斜。省农业厅每年安排项目资金2亿元以上支持中部市县;省财政厅从2014年起,每年落实中部地区农业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以上,支持发展特色产业项目;省扶贫办每年安排中部市县中央财政扶贫资金6000万元以上,安排足额资金用于小额贷款贴息;省农信社向中部市县投放20亿元以上的小额贷款。省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支持农产品品牌创建和营销。整合省级各部门创业扶持资金,每年安排不少于三分之一资金支持中部市县,对符合条件的大中专学校毕业生、转业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务农创业给予补助和贷款贴息支持。

  建立中部市县农民增收奖惩机制。年终由省政府对市县进行综合考核;每年设立100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对完成当年增收目标且增收成效显著的市县给予奖励。对因农民增收成绩突出而摘掉国家级贫困市县帽子的,省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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