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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约父回家雇凶将其杀害 或因曾遭父性侵

A-A+2013年10月30日16:44金陵晚报 评论

  □金陵晚报记者 董红伟

  9月22日晚发生在南京市蓝旗新村的一起凶杀案,因死者女儿胡某涉嫌雇凶杀父引来多方关注。昨日,秦淮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了包括胡某在内的两名犯罪嫌疑人。

  随着两名犯罪嫌疑人被批捕,作案的细节也部分浮出水面:金陵晚报记者从秦淮检察院了解到,待杀手郑某在楼道潜伏好后,女儿胡某打电话约在外锻炼身体的父亲付某,当付某回家掏钥匙开门时,守候多时的郑某掏出水果刀。

  而关于胡某曾称遭付某性侵的说法,因为付某已死亡认定上存在难度,目前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两万元雇凶杀父

  9月22日22时36分,居住在蓝旗新村的付某在家门口被人捅伤倒地,后经120救护人员确认,付某已死亡。

  案发5个小时后,23日凌晨,犯罪嫌疑人胡某被秦淮警方控制,而她,正是付某的亲生女儿。

  金陵晚报记者从秦淮检察院了解到,9月20日,胡某通过QQ和年仅19岁的河南小伙郑某在网上聊天,双方谈好用两万元的价格,雇郑某将付某杀死。此后,胡某先后三次通过农业银行自动柜员机,支付郑某1500元人民币,作为路费和购买作案时用的工具。

  次日双方约好时间地点后碰了面,胡某通过电话,指引郑某去父亲的住处“摸地形”。

  9月22日晚上8点钟左右,郑某按照前一天的记忆,找到位于蓝旗街蓝旗新村的付某所住住宅楼,潜伏在楼道口,携带着一把先前购买的单刃水果刀等候。

  后胡某通过打电话,与正在外锻炼身体的付某取得联系。正当付某匆匆赶回、掏出钥匙准备打开房门时,潜伏在楼道里的郑某突然冲出,持刀对付某胸部连捅两刀。

  经法医认定,付某系遭单刃锐器刺戳胸部,致心、肺破裂引起大出血而死亡。

  性侵说法取证存难度

  而据事后胡母向媒体回忆,22日晚女儿确实有些奇怪,非要拉着自己去逛新街口,到工人文化宫附近时,又说想去超市买鸡腿吃。“她让我在原地等着,然后就离开了。等了半个小时,她都没回来,我打电话问。又过了一会儿,女儿才拿着两瓶矿泉水回来。”

  秦淮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胡某、郑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涉嫌故意杀人罪。因两人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法,有逮捕必要。昨日,秦淮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了这两名犯罪嫌疑人

  胡某曾表示事发前,18年未见的父亲对她有性侵举动,对于这样的说法,据金陵晚报记者了解,因为付某已经死亡,难以取证,因此认定上存在一定难度,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原标题:“蓝旗街杀人案”死者女儿昨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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