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海南|新闻|旅游|广告服务|惠购|公益

|注册

新浪海南> 资讯 >综合资讯>正文

少年与幼女自愿发生性关系被判强奸罪

A-A+2013年10月29日17:48 新华视点 评论

  浙江宁波市奉化人民法院27日判处了一起未成年人强奸案,一名16周岁少年小陈与一名未满14周岁的幼女小张多次发生性关系,法院认为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判处小陈犯强奸罪并对其发出禁止令。据查,小陈(化名)去年5月通过QQ与小张(化名)认识。

保存|打印|关闭

微博爆调查

新浪首页|新浪海南|新闻|视频|旅游|读图|专题|站点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海南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