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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省区市公布4月份CPI涨幅 海南省同比涨幅1.7%

A-A+2014年5月13日11:46中新网评论

  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了全国31个省(区、市)的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数据显示,23个省区市CPI同比涨幅处于“1时代”。其中,西藏涨幅最高,为2.9%;四川和重庆涨幅最低,均为1.2%。

31个省(区、市)4月份CPI同比涨幅。31个省(区、市)4月份CPI同比涨幅。

  国家统计局本月9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4月份全国CPI同比上涨1.8%,物价涨幅自2012年10月份以来时隔18个月重回“1时代”。

  全国物价涨幅创下新低,多地物价涨幅也应声而落。中新网记者梳理发现,4月份CPI涨幅处“1”时代的地区数量比3月份骤增5倍多,达到了23个,而3月份仅有河南、重庆、辽宁、黑龙江4地涨幅处于“1”时代。

  而与全国1.8%的涨幅相比,西藏、广西、江西、上海、浙江、广东、贵州、新疆、天津、吉林、福建、甘肃这12个省区市的4月份CPI涨幅超过了全国水平。

  在31个省区市中,西藏4月份CPI同比涨幅最高,为2.9%,重庆和四川涨幅最低,同为1.2%。目前,全国已没有地区涨幅处于“3”时代。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宏观经济研究室主任牛犁此前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蔬菜和猪肉等食品价格的回落是4月份物价创新低的主因。当前物价出现温和回落,反映出当前经济总需求仍然偏弱。

  牛犁表示,4月份的CPI同比涨幅可能是上半年的低点,考虑到资源价格改革、服务价格上涨等因素,5、6月份物价涨幅可能会略微回升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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