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真正做到了为人民服务,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亚因你们更加美丽!”近日,云南游客赵女士给三亚工商局写来的感谢信中如是说,她对三亚市工商局工作人员热心帮助其维权表示感谢。
据了解,赵女士于去年10月6日在淘宝网天猫平台上购买了三亚某婚纱摄影店销售的旅游婚纱摄影套餐,套餐明确说明“未使用,无条件退款”,后赵女士因个人事务无法前来消费,遂要求商家退款。商家辩称在网页下已注明“15天内无条件退款” ,而赵女士要求退款的时间已超过15日,于是拒绝退款。
三亚市工商局网监局工作人员根据消费纠纷“举证倒置”的原则,责令商家退还订金500元。(记者易建阳 通讯员朱汉丽 曹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