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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综治委授予刘伟权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

A-A+2014年10月23日17:03新浪海南评论

  今年10月6日,金江农场南茂分场职工刘伟权不顾个人安危,挺身勇救落水者的事迹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热烈反响,大家纷纷为刘伟权做好事不留名的行为点赞。10月22日,县综治委正式授予刘伟权见义勇为行为确认书。

  受县委书记王昱正委托,10月22日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吴海鸥来到金江农场南茂分场,看望慰问了见义勇为人员刘伟权,并授予他见义勇为行为确认书。

  吴海鸥对刘伟权的见义勇为行为表示称赞。他说,刘伟权在危急关头,奋不顾身,勇救落水者的行为值得称赞,为全县人民树立了榜样。要号召全县党员干部和群众学习这种见义勇为精神,弘扬社会正气,传递正能量。

  10月6日上午,金江农场南茂分场居民陈秀梅开着摩托车载着同事徐海芳下班回家,当她们开车到南茂农场水电站水中桥时,正好有一辆卡车迎面而来,为了避让卡车,加上紧张,陈秀梅和徐海芳不慎连车带人掉入水中,十分危险。这时开车路过的刘伟权不顾个人安危,从5米多高的桥上跳到河里,先后救起了陈秀梅和徐海芳,并与闻声赶来的居民一同将落水者送上了救护车,之后刘伟权便默默开车离开了。

  刘伟权见义勇为的行为树立了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据统计,从1988年起至今,我县共有20位个人和集体获评见义勇为模范,其中今年我县就有三起见义勇为事件,5人获评见义勇为人员。

  保亭台报道 201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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