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下午,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决定符兰平为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的议案》等一批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县大人常委会主任黄本二、副主任黄秀香、周文才、盆星光、陈文治,及县大人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符兰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盘仁进,县法院院长吴党恩等列席会议。
周文才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决定符兰平为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的议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任命符兰平为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黄本二为符兰平颁发任命书。
因工作变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接受彭家典辞去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请求的议案》。
吉胜同志结束挂职锻炼,免去其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因工作变动,免去张勇同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保亭台报道 2014-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