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近日下发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通知,今年我省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万元人民币。
符合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范围、材料齐全的车主,可在2015年1月31日前,按车辆车籍所在地归属区前往南片区或北片区的服务窗口申请办理补贴资金手续。
补贴车辆范围:2014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我省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回收报废,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并于当年更新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