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海南视窗海口8月23日电(记者 毛雷)日前,记者从海南省交警总队获悉,自今年1月1日海南实施公安部第123号令以来,部分持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A1)、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驾驶证的驾驶人因交通违法而被记满12分,并被强制注解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不少驾驶人因此而失去工作。
据统计,截止7月底,今年以来全省共有130名客运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证因记满12分而被注销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为此,海南省交警总队特别提醒客运车辆驾驶人要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并温馨提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一次记12分,并注销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1、公路客运车载人超20%以上;
2、公路客运车、公共汽车以外的营运客车超员20%以上;
3、中型以上客车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50%以上;
4、疲劳驾驶中型以上客车;
5、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停车;
6、高速公路车行道内停车、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停车;
7、中型以上客车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通讯员 周平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