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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城管执法时拉伤残疾人 回应:已送去治疗费

A-A+2013年8月17日08:39南海网评论

在琼山人民医院骨科住院部病房里,金耀其左脚小腿部还绑着纱布躺在病床上。(南海网记者孙令正摄)在琼山人民医院骨科住院部病房里,金耀其左脚小腿部还绑着纱布躺在病床上。(南海网记者孙令正摄)
 主治医生介绍,金耀其送到医院的时候“身上有多处擦伤,其中最严重的是左脚跟腱大部分断裂”。不过,经过治疗,目前伤势已明显好转,“建议回家恢复功能”。同时主治医生认为,因为金耀其受伤的地方很特殊,所以“要用半年时间才能恢复正常行走”。(南海网记者孙令正摄)  主治医生介绍,金耀其送到医院的时候“身上有多处擦伤,其中最严重的是左脚跟腱大部分断裂”。不过,经过治疗,目前伤势已明显好转,“建议回家恢复功能”。同时主治医生认为,因为金耀其受伤的地方很特殊,所以“要用半年时间才能恢复正常行走”。(南海网记者孙令正摄)
金耀其是一位残疾人,老家在儋州市东成镇,多年前跟妻子一起来到海口市找工作,如今租房住在海口市国兴大道一带。(南海网记者孙令正摄)  金耀其是一位残疾人,老家在儋州市东成镇,多年前跟妻子一起来到海口市找工作,如今租房住在海口市国兴大道一带。(南海网记者孙令正摄)

  南海网海口8月16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孙令正)8月16日,网友金先生向南海网反映称,他是一名残疾人,今年7月3日在开三轮车等客中被“海口美兰区城管拦车拉成重伤”,现在住琼山人民医院骨科五楼507号房,目前伤势还未痊愈,可“城管却再不肯付医疗费”。对此,海口美兰城管执法大队办公室负责人称,已经送去将近一万元的治疗费,其他补偿事宜“可以商量解决”。

  残疾人金耀其:被城管执法过程中拉伤

  金耀其是一位残疾人,老家在儋州市东成镇,多年前跟妻子一起来到海口市找工作,如今租房在海口市国兴大道一带。

  因为是残疾人,所以“工作也不好找”。今年初,金耀其改装了一辆电动三轮车用于拉客,“这是自己改装的”。他说:“这也是生活所迫。”7月3日傍晚7点多,当金耀其在国兴大道某超市附近等客的时候,刚好遇上美兰城管执法,于是城管队员立即扣走金耀其的电动三轮车。

  金耀其说,当三轮车被执法队员弄上车以后,他想把“电动车的电池弄下来”,可是执法队员却把他拉下车来,“有六名执法队员拉”。在此过程中,金耀其的脚跟部受伤,“当时感觉脚跟部一阵巨疼,然后开始流血。”

  金耀其称,受伤以后,他被城管的车辆拉回该执法大队办公室,“可依然没人帮着治疗。”据称,当时金耀其的左脚跟及小腿部流了许多血,有“好心市民见状报了110”。随后,辖区白龙派出所的民警把金耀其拉到派出所准备处理,可见其伤势后立即报120,后金耀其被送到琼山人民医院治疗。

  金耀其说,当晚送到医院的时候,美兰城管执法大队的相关人员来到医院送来了一千五百元的住院费。而直到7月22日,该城管大队已经送来“将近一万元治疗费”。

  医生:跟腱大部分断裂,半年才可行走

  8月16日上午,南海网记者在琼山人民医院骨科住院部病房里看到,金耀其左脚小腿部还绑着纱布。他说,从7月22日至今,城管部门已经拒绝送来治疗费用,“他们要求我出院回家治疗。”

  金耀其说,也是从那天开始,“因为没有治疗费,医院几乎停止了用药。”因此,如今的他每天都躺在病床上“无所事事”。而他认为,出院回家治疗也“未必不可,可是城管部门至今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赔偿答案,包括后续治疗费用、护理费用、营养费用以及误工等费用都没有说清楚,如果我这样不明不白的回家,剩下来的事情怎么解决?”

  金耀其的二哥也说,他们也想尽快回家,“谁想呆在医院里啊。”可是,对于弟弟受伤以后的一些赔偿问题,城管部门至今没有给出明确的表态,“我们也去找了城管部门好多次,可是每次都说在讨论之中。”金耀其说,家里还有两个上小学的孩子,妻子在外头打零工一个月就几百元,所以他受伤以后,家里就更加困难了,“这个伤势不是一两天能好的,没有半年几个月不能下地工作,而这个责任是城管部门造成的。”他希望,城管部门应该先给他一个“明确的补偿态度”。

  当天,南海网记者也采访了海口市琼山人民医院金耀其的主治医生。据主治医生介绍,金耀其送到医院的时候“身上有多处擦伤,其中最严重的是左脚跟腱大部分断裂”。不过,经过治疗,目前伤势已明显好转,“建议回家恢复功能”。同时主治医生认为,因为金耀其受伤的地方很特殊,所以“要用半年时间才能恢复正常行走”。

  城管:已交了万元治疗费

  对于此事,美兰城管部门有什么说法呢?当天。上午,南海网记者来到海口市美兰城管执法大队。该大队办公室的王主任告诉记者,金耀其受伤后,“领导也多次到医院看望他,当天晚上就给他送去了一千五佰元治疗费,至今送去了近万元的治疗费用。”王主任认为,现在治疗已经告一个段落,金耀其可以先出院,然后再协商赔偿问题。

  至于金耀其提出先明确赔偿的要求以及事件发生的经过,王主任表示不太清楚,并称“局里有分管领导在负责此事,不过现在正在外头开会。”记者于是请他提供这位分管领导的电话号码,可王主任却让记者留下电话号码,“分管领导回来后请他给你打电话。”

  可是,直到下午5点发稿前,记者依然没有接到城管部门“分管领导”的电话。

  派出所:赔偿问题可向法院起诉

  据介绍,当天事发后是白龙派出所报了120,把金耀其送到医院治疗的,事情发生至今已经一个多月时间,白龙派出所对此有什么处理意见呢?

  当天中午,南海网记者来到该派出所,该所黄教导员称,事件是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发生的,责任“是一个集体”。因此,相关补偿事宜当事人应该跟城管部门协商;如果协商不下,“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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