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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不到高温补贴可投诉 琼劳动者维权意识需加强

A-A+2013年8月12日08:55国际旅游岛商报评论

  工作环境超35℃且不能有效降温须发“高温津贴”记者调查发现海南劳动者维权意识淡薄

  领不到高温补贴你可以大胆投诉

  劳动监察部门称有投诉都会受理可责令用人单位补发若不配合整改将处罚

  当内地网友纷纷自嘲“马路煎蛋秀”时,海南网友却炮制出《海口:我26度》的幽默段子。今年2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新版关于用人单位实行高温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但商报记者经过调查却发现,这份“清凉”的福利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部分露天作业者受访时表示对高温补贴是“听得到摸不着”。

  现场走访建筑工人称老板心肠好才发高温补贴

  在记者的采访中,来自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的户外作业人员均表示单位有高温津贴,数目在每月100元至300元不等,如交警、环卫工人、某快餐连锁店外送员、快递公司送货员等,有的还会得到一箱矿泉水之类的降暑饮料。

  然而,未享受到这份补贴的也大有人在,比如建筑工人。“有没有高温补贴要看老板心肠怎么样。”来自四川的钟师傅说。钟师傅来海南工作8年,呆过的工地不计其数,烈日下工作的时候汗流浃背,一得空休息就赶紧到树荫下坐坐,“高温补贴啊,我知道这个,天气很热在外边工作的人就有钱拿嘛。

  但我工作那么多年,也就好几年前有个老板发过一次100块钱。”钟师傅说,一般建筑工地是不会发高温补贴的,天气热的时候,好心点的老板就给大家煮点绿豆汤,差的连管都不管。“自己多喝点水,实在太热就先歇一会,只要不晕,倒也没多大事。”钟师傅分享他的高温作业经验,“你说的什么维权我连想都没想过。别说不知道电话了,就算知道我也不能为了一两百块钱和老板闹翻啊,一大家子等着我的工资生活呢。”采访中,很多工人表示“高温补贴”这个词连听都没听过。

  记者调查投诉电话曝光度不高,维权需亲自办理

  为了了解当劳动者的高温补贴未落实时他们应该如何维权,记者拨打了网上公布的“高温投诉热线”12351。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不归他们管,但接受咨询。工作人员让记者打电话到海南人社保障局询问,但该热线并无人接听。最后,记者拨打114,询问高温补贴维权电话,114接线员告诉记者并没有这样的热线,但可以拨打66784629到海口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了解情况。

  海口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表示,要想维权,需要本人到劳保局办理,写清楚是哪天高温没有收到高温补贴,才能向公司提出投诉。经过重重波折,记者总算是找到了受理投诉的部门,但这么麻烦的维权过程,是不是也是让劳动者对高温补贴“死心”的原因之一呢?

  政策解读工作环境温度超标就要发放高温津贴

  据了解,我省2008年第一次发布用人单位实行高温津贴发放的通知,是面向企业单位而设定的。相对于2008版的文件,今年2月份颁布的文件在用人单位的范畴上作了进一步的扩大,从企业扩大到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在每年的4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的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参与制定高温津贴通知的省人社厅工资处表示,如果用人单位采取措施,确实将工作场所的温度降到合理范围,比如公交司机在空调环境里开车,工厂厂房采取大风扇的方式加强空气对流降低温度等,只要室内工作环境的温度降到33℃(不含33℃)以下,就可以不发高温津贴。否则,劳动者都有享受劳动津贴的合法权利。

  在规定的每年4月至10月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以每月300元的标准给劳动者发放降温津贴,不过这一“待遇”更多出现在有政府财政拨款的单位,比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在一般的正规企业,则较多以天数来计算,即以当月气温达到35℃的天数来发放高温津贴。例如当月有三天气温超过35℃,用人单位发给高温从业者的高温津贴是30元。

  文件里还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也不得充抵高温津贴。也就是说,即使用人单位提供降暑的西瓜、绿豆汤等饮品和药品,也是必需的,不能因此取消对劳动者的高温津贴发放。

  部门说法希望劳动者主动投诉争取应有的权益

  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余队长告诉记者,今年以来,总队只接到过两个电话就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和标准进行咨询,但是投诉电话一个也没有。对于这一现象,有部门分析称,一是因为今年海南达到35℃的天气并不多;二是一些有户外作业的用人单位会避开高温时段安排劳动者作业,比如园艺、环卫、路面维修等;三是高温津贴发放的宣传不到位。

  “很多劳动者不知道什么条件下可以享受高温津贴,有些人则不知道通过什么渠道投诉和维权。在我们人手不足的情况下采取主动监察存在困难,所以,我们呼吁劳动者加强维权意识,鼓励他们主动投诉。”在记者的采访中,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处、省劳动监察总队和海口市劳动监察支队的负责人普遍向记者传达了这样的建议。

  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处处长邵民生介绍,目前全省持有劳动保障监察证的人员仅100余人,监察队员们把

  更多的精力放在处理农民工欠薪、合同、保险等问题上,对于高温津贴发放的落实情况难以监督到位,更多是以受理劳动者投诉为主。“对于高温津贴的问题,只要劳动者来投诉,我们都会受理,责令用人单位补发;如果用人单位不配合整改,我们将视情节对其处以2000至20000元的处罚。”邵民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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