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欲火焚身,竟肆无忌惮将女子拖行到田里实施强奸。近日,白云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一名强奸抢劫下班途中女子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检方查明,案发地点在白云区均禾街新石路上官苑酒家往东100米的农田地里。犯罪嫌疑人李某在附近的物流园上班,被害人黄某则在附近的酒楼上班。今年5月28日晚上8点左右,喝了几两酒的李某一个人在新石路乱逛,无意间看见路上有两名打扮入时的妙龄女子经过,这勾起了李某心中的欲火。很快,欲火中烧的李某逛到上官苑酒家附近大路边的一块农田地旁,恰逢独自一人走在路上的黄某。黄某刚刚下班,正走在回宿舍的路上,丝毫没有察觉危险临近。
李某环顾四周,只见环境偏僻、灯光暗淡,胆子就大了起来,觉得自己干什么也不会被发现,就冒出了强奸黄某的想法。于是,他从后面悄悄靠近黄某,左手按住黄某肩膀,右手抓住黄某脖子用力把她往田地里拖。突然遇袭的黄某,奋力挣扎,大喊救命。李某为了不让她叫出声并遏制她的反抗,就紧紧掐住她的脖子,将她按倒在田地里脱掉衣服强奸了她。李某泄欲完毕穿好衣服后,看见黄某随身携带了一部手机,还把手机也抢走了。警方之后通过手机定位抓获李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