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
群众举报“公务员”在楼顶上违建2层铝合金玻璃结构建筑,影响邻居采光、通风,违建者声称“已经搞定了城管”,“告也没用”。
调查
思明区城管执法局在7月22日开出《限期整改通知书》, 9月22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但直到纠风办介入调查前,该违建依然巍然不动。
处理
市纠风办、思明区纠风办查清了违建者的身份为思明区某机关驾驶员,并要求城管部门责令违建者立即自行拆除违建,并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早在7月22日,市纠风办就接到群众的举报,思明南路238号305室业主在楼顶的东侧违建了两层铝合金玻璃结构建筑,在向思明区城管执法局反映后,执法部门一直没有采取有效的查处措施。市纠风办将该投诉件转给思明区城管执法局调查处理,近日,群众再次举报称,违建者系某机关公务员,他仗着自己的公职身份,向四邻叫嚣说,“已经搞定了城管”、“告了也没用”。而执法部门至今没有采取相关措施,似乎也印证了违建者的说法。投诉群众为此质疑城管部门是在选择性执法。
违建者的身份是否是公务员?其声称“已经搞定了城管”又是怎么回事?市纠风办指派民评代表与思明区纠风办联系,共同进行调查。
问题
规定期限内违建者未自行整改
这处违法建设位于思明南路238号305室旁的东侧露台,2层的钢架铝合金玻璃窗房子,格外显眼。
因无法进入露台,民评代表只好在附近的一个高处观察。该违建占地约有60平方米,第1层大致与305室齐平,而第2层挡住了305室相邻住户的采光和通风。
那么,城管部门是如何开展查处的呢?
民评代表走访了思明区城管执法局,了解对思明南路238号305室业主违建的查处过程。根据思明区城管执法局介绍,在该局还未接到市纠风办转办件前,该局中华中队就已着手进行查处,并到现场 勘察,发现当事业主没有经过任何部门的审批,违法建设面积达115平方米。于是,该中队在7月22日对违建业主柯某开具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于7月26日前自行拆除违建。由于柯某没有在限期内整改,该局于9月12日制作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并于9月22日送达。
据执法人员介绍,虽然柯某对于查处工作比较配合,也前来接受询问调查做笔录,签收执法文书,但是,柯某并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违建。那么,柯某的身份是否是公务员呢?对此,执法人员表示,在做询问笔录时,柯某对自己的工作单位、职务避而不谈,而城管执法人员也没有权力要求他必须陈述上述信息。思明区纠风办随后落实了柯某的身份,原来他是思明区某机关的驾驶员。
对于在露台违建一事,柯某一开始还辩解说,305室楼顶的露台是开发商承诺“赠送给其使用”的。调查人员立即指出,这种不体现在产权证上的“使用面积赠送”并不具备合法性,即便露台在其产权范围内,未经审批擅自建设也是违法的。柯某随后又辩解说,他一直没有找到工人,所以才没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拆除违建。但这个理由同样被调查人员否定了,因为从城管部门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至今已长达2个月的时间了。
整改
思明区纠风办将依规处理违建者
思明区纠风办认为,柯某虽非公务员,但其在区政府机关工作,因违法建设被执法部门调查,没有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在期限内进行整改,给政府机关的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思明区纠风办要求柯某立即履行执法部门的整改要求。
9月27日上午,柯某开始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出人意料的是,10月6日,又有群众举报,柯某又将自行拆除的违建部分恢复了。
市纠风办召集思明区纠风办、思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以及思明区城管执法局等相关单位研究后续处理措施时,柯某又向城管执法人员承诺,在两三日内完成整改。
对柯某违建自行拆除后又重新违建行为,思明区纠风办表示将根据有关规定对柯某进行处理。思明区城管执法局也将对柯某继续违建部分实施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