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道是“虎毒不食子”,而杨某某不但亲手杀死了养女,为了要处理尸体又掩人耳目,她竟想找人将养女转尸老家配“阴婚”。
杨某某住在我市一处廉租房内,没上过什么学,身体常年有病,日子也过得紧巴巴的,这本已经让她觉得很不开心了。在她的眼里,自己寄予厚望的17岁养女小美(化名)也不懂事,总惹她生气。感觉自己的生活处处不如意,在2012年10月间,杨某某产生了厌世情绪。到了同年10月17日晚,杨某某萌生了和养女小美一起离世的想法,于是,她想先将小美杀死,然后再自杀。当日22时许,杨某某趁小美熟睡之机,从自家的厨房里拿出一把菜刀,回到卧室,朝着小美的头部等部位砍切数十刀,小美当场死亡。
杀死小美后,杨某某一直把小美的尸体藏匿在家中。后来,她想到把尸体运回老家进行掩埋。为了处理小美的尸体,杨某某甚至还想到让老家的人为小美配“阴婚”。杨某某的二哥杨某得知此事后,犯起了嘀咕:小美健健康康个姑娘,她妈怎么给她配“阴婚”呢?杨某思来想去觉得有些不对劲,便给自己的外甥(杨某某的儿子)刘某某打电话,让其去找杨某某核实此事。刘某某和女朋友董某(另案处理)到杨某某家后,发现卧室的墙上有血迹,就向母亲追问,杨某某只好将自己杀害小美的事情告诉了儿子。刘某某打电话给舅舅杨某,将小美已经死了的事告诉了他,并按照杨某某的要求,通过电话让杨某帮忙联系车辆拉运尸体。
2013年1月17日,杨某从内蒙古兴和县雇了车辆,当晚就往呼和浩特市开。在此过程中,刘某某与杨某电话约定,由刘某某驾车到我市新城区毫沁营村路口进行接应,将杨某等人带领到杨某某的家中。在那里,杨某追问小美的死因,杨某某承认是自己杀了她。当晚,杨某将小美的尸体装运上车,后由刘某某驾车进行引领,将拉尸体的车辆送到先前的接应地点。之后,杨某某和其二哥杨某将小美的尸体运到了兴和县某村,按照事先约定,为小美配了“阴婚”,安葬了小美的尸体。事后,配“阴婚”的男方家付给杨某某人民币38000元。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亲手杀死自己的养女,杨某某终究没能逃脱法网。2013年2月3日,在山西省大同市,杨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公安机关抓获,由我市回民区公安分局决定刑事拘留。归案后,面对公安人员的讯问,杨某某显得很消极,她说:“生活中处处不如意,我早就不想活了。”
侦查终结这起案件后,回民区公安分局以杨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刘某某和杨某涉嫌包庇罪,移送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转至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已将杨某某、刘某某、杨某公诉至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何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