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律师声明请辞法院未确认上诉一事
本报讯(记者 李罡) 10月9日早上6时许,李某某等人强奸案李某某的主辩律师陈枢在新浪微博发出请辞声明,希望不再担任李某某上诉案的二审律师。陈枢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李某某方面已经上诉。
2013年9月26日,李某某等5人涉嫌强奸案在北京海淀法院公开宣判。李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按照法院规定,一审宣判之后,被告人如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天起10天之内(节假日除外)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按照9月26日的宣判日期推算,除去国庆长假,10月12日应该是李某某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
10月8日下午,北青报记者曾致电李某某的辩护律师陈枢,陈律师表示据其了解,李某某国庆节之前已经上诉。但是该消息目前还没有得到法院官方的证实。10月9日早晨6点,陈枢律师通过其新浪微博发表了“请辞声明”。陈枢声明称,一审判决后自己已履行完委托律师合同。他希望李家不要把他作为上诉律师的考虑人选。
与陈枢发表“请辞声明”前后,受害人田女士的代理律师田参军也在其微博中表示,本律师对各被告人是否上诉,不持立场,但如有人坚持上诉,希望他能尊重事实,理性上诉。
昨天,北青报记者就李某某上诉一事致电海淀法院和市一中院,截至发稿两家法院均无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