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广州花都区政协主席王雁威等至少3名官员在6月以来被公布“失去联系”,让官员“失踪”问题再引关注。记者梳理约十年“失踪”的部分官员发现,出逃官员多与经济问题有关,也因此带来巨大损失。一些官员是在“听到风声”甚至被调查后失踪。
官员频繁“失踪”,暴露出一些地方对官员日常管理存疏漏。对于公务人员、官员的出境,国家早有相关规定,包括处级以上官员要审批并备案等。近年来,对公职人员出境问题更加严格,包括要求申报在国外配偶子女情况等。专家认为,要从根本上防止官员“失踪”,需要进行制度建设包括制定预防腐败的法规等。
湖北省公安县畜牧兽医局局长蔡道明突然就“消失”了,两个多月过去,尚没有进一步的消息。
今年6月20日,公安县政府通报,蔡道明5月28日与家人和单位失去联系。7月26日,公安县纪委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仍无法联系到蔡道明,县委已免除了蔡的一切职务。
如此突然失踪的官员,蔡道明并非第一个。近年来失踪或曾失踪的官员,还包括贵州省原交通厅厅长卢万里、云南省原交通厅副厅长胡星、深圳市南山区原政协主席温玲等。
蔡道明也不是最后一个。今年6月3日,广州市花都区政协主席,57岁的王雁威突然消失。
今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做工作报告时曾说,五年来,检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追缴赃款赃物计553亿元,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6220人。
不过尚未归案的“失踪”、在逃职务犯罪者有多少,未有公开的数字。
休假式“失踪”
北大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认为,失踪官员都会存在违法违纪问题。有官员可能听到被调查查风声后逃走
履历显示,王雁威是广州增城人,2011年11月当选为广州花都区政协主席。
依据公开资料,王雁威最后一次出现在公共场合是5月30日,参加一个重大项目的开工动员会。
广州市纪委曾在定期发布会上透露,王雁威曾通过区政协办公室转达到区委办公室请假治病,后来离开工作岗位。
7月25日,广州市纪委工作人员说,市纪委已会同有关部门对这类官员“失踪”情况进行研究处理。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应辞退。至目前,王雁威失踪已超两月。
这种“休假式”的理由,王雁威不是孤例。据介绍,湖北公安县畜牧兽医局局长蔡道明失踪当日,对妻子称身体不适,要去看病。此后,即失去联系。
网上有消息称,蔡道明“畏罪潜逃”。不过公安县尚未公布调查进展。
2010年,花都区畜牧兽医局局长刘荣福也是以休假名义,赴美国旅游一个多月后再未归。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认为,这些失踪官员,都会存在一些违法、违纪问题。组织部门可能谈过话,或者官员听到自己要被调查或被举报的风声而逃走,也不排除个别官员反应过敏失踪。
8月8日,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说,也不完全排除官员因家庭矛盾而失踪,但可能性极小,负气出境就更没可能性。不排除这些人实际上将情人、财产已转移出国,制造家庭矛盾负气出走假象。
被调查后出逃
反腐专家李永忠介绍,发生在立案前或刚立案后的“失踪”案例,并不少见
深圳市南山区原政协主席温玲,在被调查期间失踪。
之前,2012年1月6日,温玲已卸任区政协主席,正式退休。公开资料显示,她1997年任南山区科技局局长时,还曾当选深圳首届“十大优秀青年公仆”。
2012年4月,深圳市纪委对温玲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有媒体援引网络举报称,温玲涉案受贿金额或达2亿元。
温玲之弟去年6月曾对媒体称,姐姐因孩子结婚赴美。
今年7月24日,深圳市纪委发消息开除温玲党籍和公职,经查温玲在南山区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由其亲属代为收受他人所送公司股权;并在组织调查期间私自出境至今未归。
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认为,公职人员被调查期间,若需限制其出境或采取强制措施,有关部门需要寻求司法机关配合。有些时候,程序协调、审批也需要一定时间。因此,发生立案前或刚立案后的失踪案例不少见。
李永忠说,中国每年有十几万党员、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但真正够条件,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占极少数。已被采取强制措施又失踪的案例几乎没有。
同样在被调查(举报)期间失踪的,还有辽宁凤城市原市委书记王国强。
据报道,王国强曾于2010年7月以赴美国参加女儿毕业典礼为由,办理了因私出国护照,但因故未能成行。
2012年3月,王国强在美国驻沈阳总领事馆办理了一年多次赴美签证。4月,王国强与身在丹东海关工作的妻子从沈阳机场出境去美国,此后便与国内失去联系。
据报道,去年2月,辽宁省纪委、省监察厅组成调查组,对凤城海德热电公司调查,调查该公司的过程中,发现了海德热电曾行贿王国强等问题。
按时间推算,王国强是在被调查期间“失踪”。
网传王国强卷款2亿多元。去年5月,王涉嫌经济犯罪一案被移送检察机关。司法机关已对其启动追逃程序。
姜明安认为,我国现行的法规,对地方和部门“一把手”的监督还不到位,“同级纪委管不了,上级纪委又太远”。一些高级别的领导,特别是部门“一把手”受约束小,个别领导甚至消失很多天后,才被发现失踪。
“不堪逼债出走”
郴州曾登报寻找失踪的王昌宏,他被找到后交代炒期货赔了400多万
湖南省纪委预防腐败室副主任陆群,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总结过近年官员失踪事件的共性:一是违规参与经营活动亏损严重,避走躲债,二是因担心腐败问题东窗事发而潜逃。
今年6月23日,湖南醴陵市有关方面消息称,该市王仙镇财政所所长邓元华未向上级部门请假,已失踪超20天。此前,网络上有传言称邓元华携款近300万元失踪。
事发后,醴陵市检察院已介入调查。对于邓元华失踪的具体情况,醴陵市有关方面未公布调查进展。坊间多有传言称邓元华喜欢赌博且输了很多钱。
王昌宏的失踪也与债务有关。去年3月13日,一则《湖南郴州农机局登报寻找失踪副局长》的电视报道在网络上传播。据介绍王2011年11月起长期“不正常上班”。
2012年4月22日,郴州市纪委监察局人员找到王昌宏,他已做过保安、司机等工作。据其交代,他做官同时还是个商人。炒期货赔了400多万,不堪逼债出走。
去年1月底失踪的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官员李华波,失踪前还曾向局领导请假。失踪后被曝出从2006年开始往境外转移资金,数额达9000多万元。
据报道,李华波一家4口一起失踪。2012年2月,鄱阳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程四喜接到李的电话,称自己逃到了加拿大,“这几年,我贪污了很多公款”。
也有“失踪”者或因就医。去年11月,广州天河区猎德村村民注意到支书李方荣消失了,后得知其已赴加拿大。李后来寄回诊疗证明并提交辞职申请。今年3月广州市纪委称暂未发现李方荣有贪腐问题。
出逃与巨额损失
曾有科研资料披露,上世纪90年代以来出逃者16000至18000人,共携带款项8000亿元
失踪的官员们并非都能长期隐匿下去。
据媒体报道,涉嫌受贿5000多万的贵州省交通厅厅长、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卢万里,得知有关部门在调查他后,2012年1月“失踪”。后据调查,他用名为“张唯良”的护照跨越边境。
卢万里逃至南太平洋岛国斐济。3个月后,被押解回国,2005年底,卢万里被执行死刑。
2007年,云南省公安机关在侦办一起经济犯罪案件时,发现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胡星有重大嫌疑。2007年1月,案件侦办过程中,胡星消失了。据报道,消失前胡星还代表交通厅参加了一次省里的会议。
胡星出逃后,中国警方对胡星发出A级通缉令。后来,在专案组办案人员规劝下,胡星从新加坡回国受审。2007年8月,胡星因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
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说,这些年,中国不但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签订相关协议、谈判、协调协商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失踪官员被引渡或遣返归国受审的案例越来越多。
“没有遣返或引渡归国的人,他们在国外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了。想跑出去也越来越困难了。”李永忠说。
今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做工作报告时称,五年来,检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追缴赃款赃物计553亿元,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6220人。
央行网站曾刊登完成于2008年6月的课题报告《我国腐败分子向境外转移资产的途径及监测方法研究》,该报告引用中国社科院调研资料披露,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外逃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部和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以及驻外中资机构外逃、失踪人员,数目16000至18000人,携带款项达8000亿元人民币。
出境限制与身份造假
国家对干部出境有明确规定,包括报批等。失踪官员多持有假身份
对于公职人员、领导干部出境问题,国家其实有多个明文规定。早在1999年,中办就已下发《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意见》。要求,正县(处)级以上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境),要办理审批手续,要由单位填写备案表,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审核等。副处级出境也要填写备案表。
领导干部因私出境,则需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再到公安部门办手续。副省级以上干部因私出境,出境审批手续也更严格。
即便如此,高官外逃依然不断发生。综合报道看,一些官员出逃前办理了假的身份信息等。
根据公开资料,目前为止失踪最高级别官员,是2002年10月消失的国电总经理高严,他曾任云南省委书记。媒体认为高严携巨款外逃。审计署2003年审计发现国电公司国有资产流失46亿。
高严至今处于“失踪”状态。曾有消息称他在澳大利亚。
据报道,高严拥有至少3个不同名字身份证,4本中国护照及一本港澳通行证。云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胡星,除本人护照外,还持有广东某地户口及护照、澳门居民身份证。当年他出逃,便是持假护照越境。
专家介绍,对于领导干部的出境管理越来越严格。例如要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离退休副厅级以上干部,因公、因私护照均要交由相关部门统管或登记等。
今年初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王岐山在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此前,2010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要求子女或配偶移居国外的公职人员,应向组织(人事)部门书面报告有关情况。
中央纪委、中组部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暂行规定》应当适用于所有国家工作人员,考虑到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干部掌握更多公共资源,《暂行规定》将其作为规范重点。
技术与制度“预防”
专家李永忠认为,没有责任倒查机制,也是官员能够“失踪”的原因之一
反腐专家李永忠说,公职人员失踪前,一般做了准备。其家庭成员动向一般会发生变动,同时,他们的账户、股金、房产等财产,也会发生一些变化。如果有关部门关注及时,应不难发现蛛丝马迹,作为重点关注对象。
“这段时间他长途电话是不是多了,收发邮件频率是否变得频繁。这段时间是否深居简出或频繁活动……”李永忠说,这些官员也可能会突然到远的地方开会或休假。这些可能是给出逃准备条件。
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林喆认为,公职人员出逃时,往往会把财产转移境外。这样的大批资金流动,银行应该引起注意并向有关单位汇报。“银行应该成为反腐败的生力军”。
今年两会上,有政协委员提出建立“公职人员名单管理”体系,建议把官员及家属、利益关联人在银行、证券、房地产等行业的信息纳入监督平台。林喆认为,这个体系一定程度上能防止腐败行为,包括防止官员出逃。
李永忠指出,对于官员提拔乃至失踪官员,几乎没有责任倒查机制。“没听说有部门因官员出逃而受到处分。”不能做到“守土有责”,也是致使官员失踪(外逃)问题的弊病之一。
姜明安认为,必须重视制度建设,“制定法规从源头上防止官员失踪”。目前已有地方政府如广东珠海,着手制定预防腐败的法规。姜明安呼吁中央也尽快出台预防腐败的法规。
在李永忠看来,目前技术不断发展,对防止官员失踪或外逃已有很好的效果,但这属于技术层面,“微观角度”。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需从宏观角度进行权力结构改革,“这需要更大的政治智慧和勇气”。
(备注:依据公开报道和新京报记者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