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房产证”是啥样?昨日,武昌区中营社区梳妆台17号居民胡少成,向记者展示了137年前自家的房契。房契显示,当年他家175平方米的大宅院,是花了50两白银购得的。
记者在胡先生家看到,房契被木框装裱起来,长约70厘米,宽约60厘米。房契用纸为宣纸,用楷体字清楚地写明了立约人、立约内容、立约时间、房屋边界、朝向、占地尺寸、成交价格、见证人等事项,落款日期是清光绪三年(公元1877年——编者注),虽年代久远,纸张已泛黄,但字迹仍清晰可辨。
88岁的胡先生介绍,从契约内容看,自己现在所住的梳妆台17号房址,是清朝光绪年间一位名叫郑洪元的人,卖给自己的曾祖父胡之俊的。房契详细说明了买卖情况,并请来邻里作为见证人。房契特别写明了房屋占地长五丈二尺、宽三丈二尺,计有三间正屋、一个套房、一个天井、两个厢房等,换算成现在的计量单位,房屋占地面积约有175平方米。这么一间位于武昌城中心的宅院,当时的交易价格为白银50两。
50两白银是什么概念呢?根据资料显示,清朝中后期一个六品官员的年薪是45两白银,也就是说,相当于一个“厅级公务员”13个月的工资,换算到现在并不是一笔很大的数目。
胡先生称,自家祖上一直居住于此,这张房契是50多年前,他在清扫过世父母房间时发现的,所以就收藏起来。鉴于当时的历史背景,他并未向别人透露此事。现在,他自觉年事已高才向子女公开。子女将其拿到字画装裱店,给房契加装木框保护起来。而房契记载的带天井的宅院,也早已变成两层小楼。
谱牒专家、湖北省图书馆研究员昌庆旭说,这张房契历时137年,保存完好,对研究当时社会经济、风俗民约有着较高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