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交通运输局虎门分局原局长黄平或许没想到,自己丢官被判刑,还引出24人职务犯罪案。25日,广东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13年十大反贪精品案例,黄平犯四罪被判刑案入选。
黄平职务犯罪案的线索,来自他涉嫌强奸的案件。2010年3月至2011年4月,时任虎门交通分局局长的黄平利用上下级权属关系长期威逼某女下属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后强奸一事因女下属的怀孕而爆发。
省检察院25日披露,黄平案引发出来的是一个系列职务犯罪案,共24人涉案。据查明,黄平在担任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常平分局、虎门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个人贪污和伙同韩桂平、陈伟华、邓雪峰等人共同贪污176.6万元;此外黄平还利用职务之便受贿215万元,私分虎门交通分局国有资产41.2万元。
2013年,东莞市第一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强奸罪对黄平判刑18年,以贪污罪分别判处韩桂平、陈伟华、邓雪峰有期徒刑7年、5年6个月、4年9个月。
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羊光波介绍,该系列案是近年来在东莞市交通运输系统查办的金额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涉案人员多,为当地历年罕见”。
羊全波介绍,广东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去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1903件2347人,这些案件呈现出几大特点,其中之一是新领域贪污犯罪增多。
“科技管理领域、社会中介行业、公共服务行业、园林绿化行业等新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不断增多。”他举例,如省检察院和广州市检察院查办的科技管理部门系列腐败案,涉及省科技厅、广州市科信局、荔湾区科信局等20余名省、市、区三级科信系统国家工作人员以及省内多家企业,涉案金额超过5000万元。特点
广东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903件2347人
查处厅局级干部同比增八成
2013年,广东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903件2347人,其中大案1719件,县处级以上要案159人。这些案件特点明显:
●大案要案多。大案占立案总数的90.33%,与2012年相比上升2.56%。其中,立案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同比增加88.89%。查处厅局级干部31人,同比上升82.35%。
●窝案串案多。如广州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查办了市交委交通系统系列案19件19人、科信系统系列案25 件29 人、林业与园林系统系列案15件15人、教育系统系列案12件12人、电力系统系列案20件20人。
●发案领域和环节相对集中。查办案件中,涉及商业贿赂领域534人,主要发生在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环节;涉及工程建设领域413人,主要发生在项目审批、规划调整、招标投标等环节;涉及民生领域310人,主要发生在教育、征地拆迁、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查办的案件很多兼具以上多种涉案领域。
●新领域贪污贿赂犯罪增多。如深圳市反贪部门查处的房地产交易中虚开纳税证明、规避楼市限购政策的“3.13”专案,共立案侦查24件25人,涉案对象主要为深圳市地税工作人员及中介人员。
●犯罪手段日趋复杂化、隐蔽化。从受贿主体看,既有公职人员受贿,也有其配偶、子女等近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影响力受贿。从犯罪时间看,有的在任期内为他人谋利,辞职或退休后收受好处,贿赂犯罪呈现期权化。
2013年十大精品案件
1 茂名市委原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罗荫国受贿案
罗荫国利用担任上述职务的便利,受贿共人民币862万元、港币1318万元、美元40多万元及丰田牌轿车一辆(价值人民币35.5万元)、房产一套(价值人民币51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共人民币2565万元、港币2823万元。后被中山市中院判处死缓。
2 广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何靖受贿案
何靖单独及伙同其妻受贿约700万元,日前被省高院终审维持了无期徒刑的判罚。
3 深圳市医疗卫生系统“5·14”专案
深圳检察机关在该专案中共查处了深圳市妇幼保健院原院长(案发前系深圳市中医院党委书记)侯庆中、深圳市妇幼保健院原副院长刘寿桃、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原院长张德仁等医务工作人员和行贿人员共43人。侯庆中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刘寿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张德仁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2万元。
4 连州市委原副书记罗门生受贿案
罗门生先后多次收受连州市开发补充耕地工程承包商给予的贿赂共人民币119万、港币20万元,被韶关市中院判刑5年。
5 广州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原局长、政委蔡彬受贿系列案
“房叔”蔡彬先后利用任职便利,多次收受他人以现金和超出股本分红方式贿送的财物约合人民币275万元,被以受贿罪判刑11年6个月。
6 广州市民政系统贪腐窝案
2012年,广州市检察院查处了广州市民政局领导干部腐败系列窝案14人,其中原局长李治臻因受贿被判刑13年,副局长许千里因行贿、受贿、挪用公款数罪并罚被判刑14年。
7 东莞市交通局虎门分局原局长黄平等24人系列职务犯罪案
8 中山市公安局小榄分局原局长林金满受贿案
林金满原是中山市公安局小榄分局局长、小榄镇副镇长。他利用担任该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受贿人民币83.7万元,港币22万元,美元2000元;2012年12月被中山第一法院判刑8年。
9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原党工委书记郑年胜受贿、挪用公款案
郑年胜在担任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党工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1亿元,并向企业主索要好处费人民币900万元。在担任顺德区陈村镇镇长期间,向企业主索要好处费人民币1200万元;在担任禅城区祖庙街道党工委书记兼佛山名镇功能区管委会主任期间,利用其分管禅城区名镇项目工作的便利,收受刘某某贿送给的好处费人民币160万元。 2012年12月广东省高院终审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判处郑年胜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0 佛山市高明区公路局原局长谭文雄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案
谭文雄利用担任上述职务的便利受贿800余万元。以发放奖金的名义,私分国有资产共1167万元。因犯受贿罪、私分国有资金产罪,被佛山市中院判刑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