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近日就进一步完善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征求意见。
据了解,我省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实行市场调节价项目包括受车主委托,搬运、倒装、清理车辆所载货物等收取的费用,由交通救援企业和车主协商议定。
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系指合法经营企业在对故障车辆、事故车辆实施救援时收取的费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拖移违章停放车辆,属于行政执法行为,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也不得指定社会救援机构实施并收取费用。
根据征求意见稿,20座(含20座)以下客车、2吨(含2吨)以下货车基价(含10公里以内空驶费,10公里以上按实际里程空驶费或拖行费标准合并计,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拟为200元/次,空驶费7元/公里,拖行费9元/公里。空驶里程距离,指拖车是以10公里起点至事发清障地点的就近里程距离;拖行里程距离,指拖车从事发清障地点至结束拖行地点的就近里程距离;按公安部门规定为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事故车辆,在收费总额的基础上加收 10%。
事故、故障、违章车辆停放收费标准方面,20座(含20座)以下客车、2吨(含2吨)以下货车,昼夜停放12元/天。征求意见截至9月13日。(记者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