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三亚市地税局获悉,从8月1日开始,个人消费发票可参与兑奖了。地税局相关负责人昨日向记者介绍,经三亚市政府批准,三亚市地方税务局决定在全市推行发票摇奖,每月开奖一次,每期开奖总奖金65万元,最高奖金30万元。据悉,三亚为我省唯一试点地区,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已全面启动。
每百元发票金额为一摇奖单位
据三亚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发票摇奖参与行业有:饮食、娱乐(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网吧)、社会力量办学(文化、文艺、技术等培训)、旅店、旅游、房屋租赁、代理、物业管理、婚庆、足浴、美发、美容、照相、洗染、咨询、快递、打字复印、美术装裱、录音录像、装卸搬运、仓储、体育业(健身房、球馆等)及其他服务业。
在三亚市行政区域内,由个人消费者合法取得,当月已办理交验手续的《海南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以下简称机打发票)和《海南省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以下简称定额发票)均可参与发票摇奖。参与发票摇奖的发票“付款方名称”栏应当填开消费者真实姓名,机打发票“付款方类型”栏应当填开“个人”。根据有关规定,单位消费发票不能参与摇奖。
据介绍,消费者金额累计到100元或100元的整数倍后,到三亚市地税局迎宾路办税服务大厅摇奖发票登记窗口办理摇奖登记,参加登记月份的摇奖,机打发票则不用登记,可直接参与。发票票面金额每100元为一个摇奖基本单位。发票金额超过100元的,按照100元的整数倍累加摇奖基本单位,给予相应次数的摇奖机会。发票金额合计超过100元整数倍的,尾数部分因不足100元不参与摇奖。例如:金额为2540元的发票,当期可获得25次摇奖机会,尾数40元不再参与摇奖。此外,个人消费者取得机打发票及单张票面金额不足100元的定额发票,金额累计到100元或100元的整数倍后,也可办理摇奖登记参加摇奖。
9月份起每月举行1次摇奖
从今年9月份起,三亚地税部门将每月举行1次摇奖,每次设3个奖项、53个获奖名额,税前奖金总额65万元人民币。
有奖发票全年十二期,每月为一期。期开奖时间为次月的第二周星期三,遇节假日的,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每期设置三个奖项,奖金为65万元。其中:一等奖1个,奖励人民币30万元(现金,税前,下同);二等奖2个,各奖励人民币5万元;三等奖50个,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中奖号码当场公布,中奖信息在三亚市地方税务局网站及公共媒体上公告。
据了解,发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兑奖:空白发票,假发票,已声明被盗、作废、冲正和被冲正的;票面严重破损、污染,发票代码、号码等主要项目内容不能辨认的发票;有涂改的发票;未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加盖的印章与发票领用单位或个人不符的;非法私自印制、伪造、变造的发票(假票);超过兑奖期限的;发票填开的付款方名称与兑奖人有效身份证明姓名不一致的;未按规定项目填开或填开不规范的;市地税局按照有关规定认定不予兑奖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