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海口法院近3年来共审结银行卡被盗刷和伪卡交易民事案件17件———
卡未离身钱被盗取,谁之过?
卡未离身,卡内金钱竟在异地被取走,银行卡被盗刷案近年来不断见诸报端,引发了许多人对个人财产安全的担忧。
近日,海南日报记者采访发现,银行卡被盗刷和伪卡交易案常常涉及发卡行、持卡人、特约商户、收单行(取款行)等多方对象。许多案件涉及跨行、跨地区取款或消费,法律关系较复杂,常常存在当事人举证难、法律适用争议较多、裁判标准不尽统一等情况。
举案说法:银行卡被盗刷后
滴滴、滴滴……2011年,连续收到银行发送的10条取款提示短信后,身在海口市的阮某立刻拨打了银行客服热线。客服告知阮某,其银行卡金额少了99700元,银行收取了497元手续费。这些交易,发生在远离海口的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
据了解,2011年1月,阮某在国内某银行办理了一张借记卡,卡内余额为10万余元。同年11月,阮某这张银行借记卡被人盗刷,10万余元几乎全部被取走。随后,阮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行赔偿其全部经济损失。经两次审理,海口中院判定,阮某、银行各承担50%的责任。
热议焦点:谁该为盗刷负责
据不完全统计,近3年来,海口法院一共审结银行卡被盗刷和伪卡交易民事案件17件。
近日,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的银行卡民商事纠纷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上,针对银行卡冒用、伪卡盗刷等银行卡纠纷案件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来自省高院、省银监局、海南省银行业协会和海南省律师协会人士展开热烈讨论。
研讨会上,部分与会人士表示,应强调银行对持卡人的信息安全保障义务。银行应当妥善保管持卡人的卡内资金、向持卡人提供能够安全使用的银行卡以及安全的交易场所。只要发卡行没有尽到保护银行卡内款项安全的义务,就应承担违约责任。
部分与会人士则强调持卡人对银行卡及密码信息的妥善保管义务。除非持卡人能证明银行具有泄露银行卡及密码信息的过错,否则持卡人对伪卡盗刷损失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一些与会代表则认为,以上两种看法均存在片面性。造成盗刷事实的客观原因不仅仅是因为银行卡被伪造,银行卡及其密码信息遭泄露也是必不可少的一个原因。应综合考虑,遵循公平原则进行风险责任分配,最大限度实现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本报海口8月5日讯)
这样防盗刷
1.在银行柜员机上操作时,应留意柜员机是否装有可疑或多余装置;
2.输入密码时应尽量遮挡操作手势,防止他人窥视;
3.交易后的银行单据要妥善保管或彻底销毁,不能随意处置;
4.对于需要密码的网络交易,尽可能不在网吧等公共电脑上操作;
5.网购时不要点击不明链接;
6.开通银行卡短信通知业务,及时掌握账户资金的异常变动;
7.不在聊天软件、手机短信中传递银行卡和密码信息。
8.一旦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盗刷,应立刻致电银行办理挂失、冻结手续,并报案;迅速到银行柜台或柜员机进行一次存、取款或购物交易,并保留下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