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17时21分,三亚市公安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位于南边海路渔村码头一艘渔船冒烟。接到报警后,立即调派鹿回头中队出动1个灭火编队2辆车10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处置,同时调派河西中队赶赴增援。

鹿回头中队到达现场后,经询问了解得知:现场情况是码头上一艘正在维修的渔船船舱内部着火,现场明火已被扑灭,但有少量浓烟。指挥员立即下令,中队官兵分为灭火组和搜救组,灭火组出两支水枪对船舱内部进行降温,防止明火复燃;搜救组消防官兵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进入船舱内部进行搜救确认有无被困人员和易爆物品。河西中队到达现场后做好后方供水和协助现场警戒工作。经过紧张的搜救工作,搜救组消防官兵在船舱底部的小仓库找到了保存完好的1只煤气罐并顺利疏散至安全区域。经过反复侦查确认现场已经没有情况,中罐并顺利疏散至安全区域。经过反复侦查确认现场已经没有情况,中队把现场移交给民警和船主后返回。

所幸此次火灾发现及时,力量调集迅速,扑救成功有效,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火灾具体原因和损失有待相关部门的进一步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