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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塑料制品厂无证经营 多部门依法查封

A-A+2017年1月9日10:49新浪海南评论

  为全面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场所非法行为,坚决维护海棠区火灾形势高度稳定。1月5日上午,李开明副区长带领河东消防、区交安局、城管局、教科局、发改局、林旺派出所、供电所等部门,对海棠区龙江村3家违法生产塑料厂进行检查,并依法对其中2家隐患十分突出的塑料厂进行查封。

  经核实,宏兴、明达2家塑料厂属于加工、生产、仓储、经营等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三合一"场所,均无《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管理十分混乱,无任何安全规章制度和台账,存在较多消防安全隐患,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河东消防大队监督执法人员上门对其做出多次警告和普法宣传,敦促其停业整改,并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但其相关负责人仍无视法令,未按要求进行整改。因此,在屡查屡犯、屡教不改的情况下,为打击其违法生产势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对该2家塑料厂实施临时查封。

  同时向场所负责人说明查封的理由,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学习消防法律法规,争取早日整改火灾隐患,确保场所内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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