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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县法学会正式成立 张纳军当选为首届会长

A-A+2016年12月29日15:17新浪海南评论

  12月27日下午,陵水黎族自治县法学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69名陵水县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陵水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纳军当选为第一届法学会会长。

  省法学会会长肖若海、省法学会副会长彭忠学、省法学会秘书长吴家杨、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方才健、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处长刘希来,县委书记麦正华,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纳军,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局长陈俊华,县法院院长盖曼、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国,县政协副主席苏忠仕出席法学会成立大会。

  会议依照《中国法学会章程》、《陵水县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选举办法》、《陵水县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组成人员选举办法》,依法选举产生69名陵水县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张纳军同志当选为首届法学会会长;李善伟、张国、陈俊华、苏忠仕、盖曼、董存雄、谭泽卡当选为副会长。

  会上,肖若海代表省法学会对陵水县法学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他强调,法学会要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不断强化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素质,运用法律法规积极化解基层群众矛盾纠纷,发挥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维护好联系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法律法学工作要发挥好民主法治建设的宣传引导作用,做到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发掘法律人才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工作,努力发挥好职能作用,充分满足广大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要,不断深化法治平安建设。

  据介绍,陵水县法学会的成立,是陵水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的有力举措,标志着陵水民主法治建设向着法治化、科学化、专业化轨道迈出了关键一步,对推进平安陵水、法治陵水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陵水县委书记麦正华指出,为强化依法决策、法律宣传普及和法律援助服务,陵水已成立了县法律顾问团,组建起一支专业的法律顾问团队,为推进陵水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提供了强力的法律保障。县法学会的成立,是陵水县依法治县的又一次大胆探索和生动实践。

  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县学会工作,张纳军要求,全县各单位、广大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准确把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努力开创陵水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的新局面。

  据了解,陵水县法学会是从事党的群团工作、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是服务法治建设实践的智囊团,其职责包括组织团结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服务于党的工作大局,为陵水法学行业发挥引领作用,指导开展法学研究活动,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提供理论支持。(通讯员:陈思国 符宗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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