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拆迁、搬迁类执行案件中的“硬骨头”,万宁法院采取步步为营、循序渐进的战略,继续加大执行力度。2016年12月15日,成功执结了北坡供销社诉请万宁市万城镇红荣村委会某村民小组排除妨害纠纷案。

申请执行人北坡供销社在万宁市万城镇北坡红荣地段经营农村购销店(以下简称“红荣购销店”),该地系1980年政府划拨,土地面积为200平方米。万宁市人民政府于2007年向北坡供销社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确认该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归属北坡供销社。2012年12月2日,红荣村委会某村民小组以红荣购销店占用土地是该小组所有为由,组织村民小组成员运来河沙、水泥砖,在距离红荣购销店前门外墙3.7米处,构筑南北走向长9.9米、高1.55米围墙,将红荣购销店围住,阻止红荣购销店正常营业。该小组同时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万宁市政府颁发给北坡供销社的土地使用证,这一请求于2013年3月被驳回。
北坡供销社多次与该村民小组协商拆除围墙未果,于2013年4月11日到万宁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排除妨害。万宁法院审理查明,北坡供销社对该地块享有合法的使用权,于2013年9月29日依法判决红荣村委会某村民小组立即停止侵害,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拆除围墙并清理干净。该村民小组不服判决结果,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又自动撤回了上诉,围墙却未予拆除。北坡供销社于2014年2月24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鉴于本案涉及人数较多且是村民关心的土地问题,执行法官多方奔走相劝,希望通过多做调解工作达到事了人和,然而收效甚微,问题久拖不决。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捍卫法律权威,2016年12月15日,万宁法院执行法官冒雨前往,协调调动司法警察、当地派出所民警配合,强制推倒违法所筑的砖墙,并有交警现场指挥交通,检察院派员到场监督,执行法官耐心安抚试图阻挠的村民,晓之以理,导之以法,最终顺利执结本案。(郭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