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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建议:陵水建设道路 统筹规划必先行

A-A+2016年11月14日11:09新浪海南评论

  11月12日,陵水县政协办公室副主任李俐在政协陵水黎族自治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建议,陵水在建设城乡道路时,统筹规划必须先行,尽可能减少道路重复开挖和管线多次建设。

  李俐说,近年来,陵水黎族自治县县委、县政府坚持把推进城乡路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关注民生、推动城乡扩容提质的重要工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加快路网设施建设,原先坑坑洼洼颠簸不平的城乡道路都换上崭新整洁靓丽的容颜,提升了陵水县的道路交通状况及城市面貌,为陵水县的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作用。

  “然而由于城市地下管线管理部门多,各自为政,政府部门之间协调过程存在随意性,协调配合机制建设不够完善,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统筹规划的管理机制等问题,导致城市建设‘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李俐表示,被掘道路恢复后的路面经过一段时间后容易出现下沉、裂痕和松散等病害,严重时影响到整个路面,降低道路的载体功能。同时也影响了市民的通行,给市民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李俐建议,要成立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综合部门,建立统一的城市地下管网规划建设体系,加强部门间、层级间协调配合与联动,决不能各自为战。同时,管线工程应当与城市道路、公路及沿线建设项目统一规划、综合平衡、统筹安排。

  对于新建城市道路,要按照“同沟共建”的原则,整合各管线敷设单位利益,统筹协调各管线单位把地下管线和道路施工同步建设,尽可能减少道路重复开挖和管线多次建设。

  城市地下管线建设、施工单位在组织施工设计时,也应充分考虑管线保护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在建设时应敷设示踪线和安全标示,相关部门也要制定出台陵水县有关道路建设管理规定,明确道路开挖审批程序,并加强监管力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对遵守管理规定及推进工作有成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以确保陵水县城乡路网规划建设的实施。(黄艳艳 陈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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