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是依法决策的参谋者、依法办事的促进者、法律风险的防范者、合法权益的维护者。近日,陵水黎族自治县顺利完成了第一届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的成员选聘工作,来自海南嘉天律师事务所、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等10家律所和姜丹等20名法律专家、律师成为陵水县第一届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的成员,这也标志着我省首个服务县政府、职能部门、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四级的法律顾问团正式成立。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改革任务,进一步提高陵水县委县政府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能力与水平,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今年7月率先在全省成立首个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专家决策咨询委员会的基础上,陵水县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共海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精神,以及《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章程》有关规定,精心打造具有县域特色的法律顾问团。
今年1月份,陵水县政府开始筹建第一届法律顾问团,4月份向全国发布法律专家招聘公告,经过自愿报名、资格初审、复审等程序,最终聘任了姜丹、邢益就等20名在法律专业领域具有较深造诣及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专家、律师担任成员,并结合每位专家、律师的专业特长,划分了国土建设管理法律服务组、城市管理法律服务组、社会管理保障法律服务组、科教文卫法律服务组、财政经济法律服务组、综合法律服务组等6个组别,确保每个专家、律师能够更加精准的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此外,还通过公开招投标建立常年法律服务律所备选库,确定海南嘉天律所、海南昌宇律所等10家律所作为常年法律服务律所备选库成员,并按照分类规范实施,将上述律所配置至县委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11个乡镇党政机关及116个村(居)委会和2个农场。
根据工作安排,由律所委派本所专业律师到服务单位坐班,主要为服务单位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制度建设以及服务单位的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合同行为、重大疑难行政复议和行政案件和其它涉法事务的咨询、研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14个方面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值得一提的是,为将法律服务覆盖到地处偏远、经济条件差、社会矛盾突出乡村,县法制办积极探索、创新方法,组织专家论证、考察其他省市现有做法,通过做好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完善律师坐班制度、争取经费保障、加大宣传力度,健全工作体制机制,确保为村务管理、村务公开、村务监督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推动村委会依法治村的能力和水平迈上新台阶。将法律顾问配备到县各个层级,有利于减少各行政机关重大行政行为的程序性事项,省去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环节,提高行政效能,也有利于促进各机关依法依规办事,促使服务单位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同时,将为基层那些敢于担当、主动作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党员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保驾护航。
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以及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法律顾问团是陵水县继专家决策咨询委员会之后的又一“智囊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的“智囊团”和“智慧库”作用,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体现,是推进“智慧陵水”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强有力的措施和有效途径。(通讯员:唐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