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万宁市正式实施槟榔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工作,纳入试点的投保对象为全市境内连片种植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槟榔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企业)、家庭农场和连片散户,今年保险试点实施面积约2万亩。
为从产业源头保护好槟榔种植户的利益,促进全市槟榔产业健康发展,按照万宁市槟榔集中上市销售时间,确定保险期间为3个月,即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万宁市槟榔价格指数保险试点保费约220万元,其中省农业厅下达省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176万元、市财政配套保费补贴资金22万元、投保人自筹保费22万元。
按照保险目标价格3.7元/斤、止赔价格为2.9元/斤、约定产量700斤/亩、保险费率4.25%来计算,每亩槟榔价格指数保费为110元/亩。保费分担比例(按保费110元/亩计):投保人自缴10%计11元,省财政补贴资金80%计88元,市财政补贴资金10%计11元。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作为试点经营实施单位。在保险期间内,如果槟榔鲜果平均收购价格指数低于合同保险目标价格3.7元/斤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经营机构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高于目标价格则不发生赔付。
保险的槟榔鲜果日平均收购价格,是指在价格采集当日反映全市平均水平的槟榔鲜果收购价,由省(市)物价部门采集发布为准。
投保方式
1、填报投保单。按照投保自愿的原则,投保人先到保险经营机构领取填报《万宁市槟榔鲜果价格指数投保单》,并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槟榔园地址、种植面积等基本信息。
2、缴交保费。投保人将填报的保单等承保资料交至保险经营机构,保险经营机构在收到承保资料并按照要求对投保信息审核,确认无误后,投保人要于当天将自缴部分的保费缴交给保险经营机构,保险经营机构于当时将投保信息录入承保系统,产生保单号。
3、投保终止。保险经营机构要将投保人的保险面积、保费等信息进行汇总,一旦保费(含政府补贴)累计达到220万元额度,终止受理后期投保。
4、资料报送。保险经营机构在投保终止后的5个工作日内,要将承保资料复印并盖章后送至市槟榔和热作产业局备案。
5、保险公示。市槟榔和热作产业局在收到保险经营机构提交的承保资料后,于3个工作日内及时将投保人的保险信息,在投保人所在的镇(区)、农(林)场、村(连队)和政府网站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槟榔鲜果平均收购价格的采集和发布
1、价格采集。由市物价局负责组织实施,分别在南桥、三更罗、长丰、北大、龙滚等5个槟榔主产镇,每镇各选2个槟榔鲜果大宗收购点作为价格监测采集点。在保险期间内,每个价格监测采集点实行日报制度,必须于每天9:00前将上一日采集的槟榔鲜果平均收购价格上报市物价局;市物价局须于每天10:00前,将各个价格监测采集点上报前一日的槟榔鲜果平均收购价格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和计算,并上报省物价局。
2、价格发布。由省物价局信息中心于每日11:30前将上一日的生成价格指数,通过海南价格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市物价局要将省物价局信息中心每天发布的价格指数,在相关镇(区)、国营农(林)场及政府网站、广播电视等媒体发布。保险期间内的槟榔鲜果平均收购价格作为槟榔价格保险理赔主要依据。